9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1029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新标准地颁布和修改稿地审议颁布充分体现了社会养老需求的迫切期待。

截至2018年底,杭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4.4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53%,养老护理人员的需求缺口也越来越大。

我院自2013年成立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基地以来,依托学历教育优秀师资和场地资源,致力于推动养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提升。目前基地有养老护理员专兼职教师17人,理论教室和实训场地近1000㎡,同时配备了制氧机、紫外消毒灯、CPR模特、一体化护理床等专业设备。

六年来,基地分别开展了养老护理员(初、中、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高级)、西式面点师(初级)、茶艺师(初、中、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家庭保洁、母婴护理、老人护理、病人护理专项初级等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学员近4000余人次,其中养老护理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近200人次,成为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素养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重要基地之一。

随着新标准的颁布,新的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政策将逐步落实,为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学院培训处开展专题讨论,探讨新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新标准将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调整为“无学历要求”;申报条件增加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申报条件;缩短从业年限要求、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

针对上述变化,培训处将从拓展生源入手,积极与合作机构联系启动招生宣传;挖掘技工院校相关专业生源,拓展在校生职业技能培训;启动老学员招生宣传,开展老学员技能等级提升培训。同时积极与人社、民政部门联系,了解新政策的动向,确保培训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发挥基地平台优势,开展养老护理康复服务、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培训,持续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满足广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地向往而不断努力!

(培训处 吴玉凤供稿)